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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2 16:05 作者:健康科普周药师 点击: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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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常见问题解答,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健康科普周药师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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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四川省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政策解读
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一、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的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副主任医师: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在县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受聘担任主治(主管)医师职务满7年。
2.副主任护(药、技)师: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主管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二、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的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
三、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3.具备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务满9年。
四、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的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5年;
2.具备医学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基层卫生)副主任医(护、药、技)师职务满7年。
五、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的条件
(一)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5.市(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3篇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2篇。
(二)医学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
1.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参加全国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2.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三)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六条条件之一外,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
六、破格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的条件
(一)受聘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
1.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3.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4.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负责人或第一主研人,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5篇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3篇;
5.省级政府或中华医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获奖人员(排名前3位),并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5篇或发表本专业sci论著3篇;
6.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第一主研人。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四川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九条条件之一外,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或由省部级国家机关批准的同等级称号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
七、破格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条件
(一)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
2.获得省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4.市(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选;
5.获得四川省卫生健康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临床技能名师、四川省基层卫生拔尖人才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授予的学术技术称号者。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六条条件之一外,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
八、破格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的条件
(一)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在任现职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
1.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获得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
3.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受聘卫生或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具有丰富的医疗卫生实践经验和独到的医疗技术,其医疗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除具备《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八条条件之一外,可经3名本专业同行专家(省、市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正高级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
九、援外、援藏、援彝人员任职时间倾斜政策(破格)
在任现职期内,参加各级党委、政府指派的援外、援藏、援彝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工作满2年,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申报。
十、大学普通班毕业生范围
即在1970年—1977年春季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十一、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必须以周年满计算。即:任职时间计算到当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应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
十二、离退休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要求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要求
十三、进修学习要求
1.临床、口腔类医师进修时间。根据《关于开展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工作的意见》(川卫发〔2017〕166号)规定,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省、市(州)三级医疗机构的,应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全脱产规范化进修3个月以上;其余医疗机构的,须到上级医疗机构全脱产规范化进修6个月。
2.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时间。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仍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前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规定》(川卫办发〔2015〕104号)执行,在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前,须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连续6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
3.其他情况。任现职以来,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文件出台前被派出进修学习,并取得进修结业证书的,进修学习视为合格。
十四、免进修学习人员范围
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进修学习要求:
1.援外、援藏、援彝1年及以上的。
2.在省、市(州)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药、护、技类人员和公共卫生类医师,以及在省级其他卫生健康机构工作的。
3.取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转岗、骨干医师培训合格证的。
4.取得省外或国外医疗机构同等时间进修合格证的临床、口腔类医师。
5.参加脱贫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
6.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
7.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队员。
十五、对口支援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
2.脱贫地区支援时间。按照《关于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意见》(川卫发〔2017〕172号)规定,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前,须驻点工作1年;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前,须对口支援1年,累计驻点工作时间不少于12周(累计时间不少于3个月)。
3.非脱贫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时间。按照《关于做好非贫困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传帮带”工作助推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的通知》(川卫办发〔2017〕122号)规定,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前,须累计驻点工作1年,持续2年;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前,须累计驻点工作3个月,持续2-3年。
4.未纳入统一安排的对口支援人员。未纳入川卫发〔2017〕172号、川卫办发〔2017〕122号统一安排的对口支援人员,可在本人工作单位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前提下,参照川卫办发〔2017〕122号文件规定,由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到服务薄弱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并须报省卫生健康委对口支援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5.三州州(州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医师除外)、县两级及全省脱贫县、民族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一律暂不安排与职称晋升挂钩的长期下派驻点对口支援任务。
6.2017年已到岗对口支援人员。根据川卫发〔2017〕173号精神,2017年12月31日前按照对口支援任务安排已到岗的人员,按原计划继续完成支援任务,服务基层时间可按川卫办发〔2015〕104号执行。
十六、免对口支援人员范围
明确对口支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对口支援要求:
1.援外、援藏、援彝1年及以上的。
2.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2年及以上的。
3.在部队团及团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3年及以上的。
4.在二甲及以下省级部门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和省、市(州)级所属急救调度指挥机构、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医师除外)。
5.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医师除外)。
6.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省、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医师除外)。
7.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队员。
十七、对口支援相关激励政策
1.按规定完成对口支援驻点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的,对口支援驻点工作期间免医学继续教育要求。
2.参加脱贫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驻点工作连续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3.援藏、援彝和脱贫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人员服务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可较同类申报人员减少1篇最低要求的论文。
4.对口支援人员在脱贫地区服务期满,在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实行加分制。六类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记3分/年,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记4分/年;四、五类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记2分/年,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记3分/年;二、三类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记1分/年,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记2分/年。
十八、对口支援时间计算
对口支援要求连续工作的,一律不得累计计算服务时间。
对口支援业绩只能用于当期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不能再重复使用。
十九、申报卫生高级职称时须提供的对口支援证明材料
凡列入对口支援任务范围的卫生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脱贫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和非脱贫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文件出台前,被派出对口支援,并按照川卫办发〔2015〕104号文件规定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须提交《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登记表》。
脱贫地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人员只需要提供派遣文件。
非脱贫民族县、服务薄弱地区(单位)对口支援人员须提交《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和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签章)。
二十、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要求
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参照全省统一要求执行。
二十一、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期间执业范围
根据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精神,执业医师赴上级进修学习和到基层对口支援,可按原注册执业范围执业,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二十二、对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弄虚作假的处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提供进修学习和对口支援虚假证明者,3年内不得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工作业绩要求
二十三、病历和专题报告要求
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须提交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治(持)的原始病历复印件3份(不同年度各1份)。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2份。
(一)病历要求
1.所提供病历应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包括住院病历、疑难(死亡)病案讨论、会诊、抢救记录等。
2.所提供病历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申报人员诊治疑难病例、主持危重病人抢救、主持查房、主持病例讨论等的能力水平。
3.所提供病历应真实有效,须为医院病案室存档病历的复印件。对原病历不得修改,不得重新撰写。严禁杜撰、编造病历。
对于不设病床的门诊部、诊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可不提供病历,但须提供专题报告。
(二)专题报告要求
非临床类申报人员须提交专题报告。专题报告是申报人员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经验和体会,能反映其专业实践能力和水平的书面报告。申报人员应选择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持、参与开展的,且具有较高代表水平的疑难复杂病例、实验室技术、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结合国内外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进行分析、讨论,参考文献要明确注明出处。专题报告须按规定格式书写,字数不少于2500字(正文)。
1.药学专业。就临床合理用药或药物不良反应等方面开展的监测、调查和分析。
2.护理专业。1例疑难或危重病人的全程护理计划(从入院到出院或死亡),内容包括病史摘要、护理评估(提供主、客观资料)、护理问题、护理目标、护理措施、护理评价;总结3-10例同病种疑难或危重病人护理过程的体会和经验。
3.医技专业。使用、推广或创新本专业某项技术、方法等的分析报告。
4.预防医学专业。主持或参与处置本专业某次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报告。
5.卫生管理专业。主持或参与开展某项卫生管理案例或项目的分析报告。
二十四、工作业绩要求
(一)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业绩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本专业的学术论文(3篇以内)、科研项目(3项以内)、技术专利(3项以内)、行业标准(3个以内)、技术规范(3个以内)、手术视频(1个)、科普作品(1个)、流行病学调查报告(2篇以内)、应急处置情况报告(2篇以内)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
申报人员须选择1~3项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
(二)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工作业绩要求
1.申报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的,在任现职期内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参与重大医疗卫生保障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
(2)获得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1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4)在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3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
(5)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次;
(6)作为本单位业务骨干,工作成绩突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20年及以上,且受聘(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10年。
2.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职称的,在任现职期内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或在参与重大医疗卫生保障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获得县级党政机关表彰2次或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表彰1次;
(2)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次;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专业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第1位)2项(以专利证书为准);
(4)在市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5篇,每篇不少于1200字;
(5)本专业论文1篇;
(6)参与(排名前5位)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7)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次;
(8)作为本地区、本单位学科(专业)带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30年及以上,且受聘(基层)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8年。
二十五、科普文章要求
科普文章是把已有的科学知识、科学方法,以及融于其中的科学思想和精神,通过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而使之为读者所能理解的文章。
科普文章须具备以下特点:(1)科学性。选题科学,论据确凿,论证合理,文字简洁准确。(2)创新性。选题要有创新性,要写别人没有写过的东西,并对今天的实际生活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3)实践性。选题必须是在科学探索活动中发现的,论据必须有实践依据,不能凭空捏造、猜测。(4)普及性。选题要有普及性,是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和希望了解的一些问题。
二十六、学术论文要求
论文须是本专业论文。
有效论文是指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有效期刊上,且正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论文。文章清样、刊用通知、增刊不能认定为有效论文。
有效期刊是指能在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ppa.gov.cn)查询到、公开发行,且专业性和学术性较强的期刊。
二十七、论著要求
论著是医学论文体裁中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特定的概念。它是作者将自己科研或临床的成果、经验、体会,以严密的逻辑论证规范形成的文字作品,是医学论文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文体。
论著应具有四大特点:
1.在写作的形式上有比较规范的要求,应包括文题、作者姓名、单位、属地、邮编,符合要求的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前言(引言)、资料(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体会)和参考文献等各项内容(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
2.论著是作者从自己已占有的基本素材(第一性资料)出发,经过科学、严谨地整理、加工、分析、论证,得出论点并形成规范性的文字作品;
3.论著所表达的结论比较明确、可信,论文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
4.论著应为一次性文献(含循证医学的系统评价)。
论文的文体结构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不论是否刊载于期刊论著栏内,均可认定为论著。如该论文不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即使刊载于期刊的论著栏目内,也不能认定为论著。
二十八、科研项目要求
科研项目以结题为准。
卫生副高理论考试要求
三十二、卫生副高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所有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前,必须参加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三十三、卫生副高理论考试成绩有效期
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三年。
三十四、卫生副高理论考试专业要求
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从事专业申报考试,若考试专业目录中无从事专业,应选择近似专业或上一级专业报考。按评审要求,考试专业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相一致。
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人从事专业,选择与申报评审专业相对应的专业目录范围内专业报考。
三十五、卫生高级职称申报程序
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要坚持按程序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误后,上报县、市(州)卫生健康委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市州卫生健康委或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卫生高评委,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将材料直接上报省卫生高评委。
省卫生高评委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十六、卫生高级职称公示要求
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级有关部门在组织考核、推荐申报人员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71号),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有情况反映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以适当方式向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反馈核实结果,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情况。
三十七、申报材料审核责任制
推荐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负责,要指定专人对所推荐、接收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申报人员提供的复印件,具体经办的审查人须签写“系原件复印,情况属实”,并签署审查人姓名及审查详细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十八、对虚假申报材料的处理
个人或单位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属于申报人责任的,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高级技术资格;属于单位责任的,按照医院等级评审相关规定处理;属于主管部门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入院病人的评估流程视频2
新华社厦门9月15日电(记者颜之宏)为解决住院患者陪护难题,福建省卫健委等部门此前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没有家属陪护,病患在院期间的饮食起居谁负责?记者近日来到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一探究竟。
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医护人员会向病患家属阐述“无陪护”制度的基本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我们这里提供患者的一日三餐,都是根据心血管疾病要求的‘低油’‘低盐’等特点专门配置的。”护士向患者家属介绍。据介绍,病患在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住院后,由院内专业护理团队提供服务,医院会尽可能在病房内为患者提供安静的休息环境。
记者在病房内看到,除病患和进出病房的医护人员外,进进出出的人流不见了。“以前住院几个人一间病房,每个病人至少还有一个家属陪,晚上睡觉有的家属的呼噜声吵得人根本睡不好。”73岁的患者黄奶奶说,实行“无陪护”制度让病房瞬间安静了下来,自己的心悸症状也好转不少。
6月8日,为满足住院期间患者的亲情需求,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护士协助患者与家属进行视频探视。受访者供图
少了家属的“寸步不离”,万一病患出现突发状况,怎么办?医院心内科四科主任医师常栋告诉记者,高危患者住院期间都佩戴便携式心电监测仪,一旦出现心律失常、室颤等紧急情况,系统会向医护人员报警,医护人员也会在第一时间到场救治。
事实上,“无陪护”也并非完全的“零陪护”。据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无陪护”制度的核心目的是解决病患家属生活、工作与照顾病患间的矛盾,对于确有必要的家属陪护,医院也会予以支持。即使在“无陪护”制度下,患者及其家属的选择权也能得到保障。
记者发现,在医院住院部内,每个楼层除了护士站有专人值守外,每隔三至四间病房就有一台移动式护理站,并有相应的医护人员值守。据介绍,这些医护人员是距离病患最近的守护者,当病人有相应的需求时,他们会第一时间响应。
9月2日,在医院心内科四科病房外,医护人员正在移动式护理站上值守。新华社记者颜之宏 摄
“我父亲因为早搏住院一周,也亏了医院有‘无陪护’,不然我们又要忙工作,还要管孩子,真的忙不过来。”病患家属蔡先生告诉记者,起先自己也不放心父亲自己一个人住院,但是在每天的视频通话中看到父亲不仅有专人照护,还不时能参加一些医院组织的健康宣教活动,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医院‘无陪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朱敬恩说,在没有家属陪护的情况下,意味着医护人员需要承担更多责任,这也需要医院的医护团队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同时,他也表示,“无陪护”制度在推广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充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社
入院病人的评估流程视频3
2022年度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提交材料注释
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均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申报人员根据系统提示,将所需材料上传,只上报《评审表》、《综合(公示)信息表》、《工作量登记表》、综合推荐材料、对口支援、进修学习的纸质材料(手术为主专业临床医师如以手术视频为代表作须提供手术视频刻录光盘)。网上提交的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的pdf文件,复印件扫描或拍照无效。每项材料对应一个pdf文件,同一个项目有多页的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再上传,上传材料可在线预览。上传的单页pdf大小应控制在5mb以内,单个项目的总大小不应超过40mb(病历除外)。网上申报时要求所有申报人员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交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所在单位、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市(州)卫生健康委的工作人员须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审核申报资格,并对照材料原件确认网上提交材料是否清晰可辨、真实准确。病历材料、年度考核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医师临床工作情况登记表》等须由本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只须上传封面及内容页,多余页面不需提供。具体提交材料注释如下。
一、学历学位材料
根据《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精神,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时,不要求申报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各地、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以及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学位网上无法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单位签章。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由其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签字、单位签章。
须按要求将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申报学历为后学历的申报人员,还应按要求将本专业中专及以上的其他所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二、医师资格证书材料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须按要求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申报专业应与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相一致。
三、执业证书材料
申报有职业准入要求专业评审的,须按要求将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须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应与执业注册范围相一致,申报单位应与主要执业机构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须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执业证须在有效期内,申报单位应与现执业地点一致。医师、护理人员可将电子化注册系统申领的电子证照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四、个人资历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
按要求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如现级别资格系平转确认的,须按要求将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格批复文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和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查询下载的电子职称证书可制作成pdf文件上传。
2.职称聘任材料
按要求将现职称聘任文件(聘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如现级别资格系平转确认的,须按要求将现资格级别内所有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聘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五、卫生副高理论考试材料
按要求将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和成绩单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申报卫生副高级职称人员,须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申报评审专业须与卫生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相一致。
六、工作业绩材料
(一)病历和专题报告
1.病历
设病床的医疗机构临床类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将本人任现职期间主治(持)的3份原始病历(不同年度各1份)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病历内容应包括:病案尊龙凯时官方网站首页;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入院记录(或住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申报人员的查房记录;申报人员参加的讨论记录(疑难、手术、死亡病例等);手术科室——术前小结、术前讨论、手术(操作)记录单;非手术科室——操作或特殊诊疗记录单;异常体温单、长期医嘱单;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主要检查报告单。
2.专题报告
非临床类申报人员须在网报系统上传专题报告(word格式)2份。专题报告须按规定格式书写,正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
(二)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
1.本专业论文代表作。申报人员按论文水平高低排序,论文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一致。同时在网报系统按要求填报。
①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尊龙官方网站官网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尊龙官方网站的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合并成一个pdf上传。
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www.nppa.gov.cn)“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中“期刊/期刊社”查询栏目中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应包含网页地址栏、国家新闻出版署徽标、期刊/期刊社详细查询结果。
②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外国语言类论文,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③sci收录检索通过isi web of knowledge(国内大学图书馆一般都有入口)网页上面的web of science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与学术论文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2.科研项目的立项合同、文件和结题证明等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3.专利证书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4.卫生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正式发布件和个人排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5.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科普文章应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尊龙官方网站官网的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尊龙官方网站的版权页、目录、文章正文合并成一个pdf上传;科普讲座、视频、展板、画册等科普作品,应由显著的科普作品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等信息,须将科普作品将内容文字和(或)图片制作pdf文件上传,科普视频等网络传播的科普作品还须提供网络地址链接。
6.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或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如公开发布须提供公开发布截图或公布文件扫描件,未公开发布的由单位签章,和个人排名证明材料原件一并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7.手术视频,申报人员本人主刀的手术视频,视频开头应突出显示手术主刀医生的姓名、工作单位、所在科室、职称等个人信息以及手术名称、手术日期等手术操作基本信息。视频应清晰流畅、精简,突出手术主要操作部分,时长控制在15分钟以内,视频文件应为mp4格式,文件以申报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命名(如“张三510***************”),刻录一张dvd光盘,光盘正面应明确书写“申报人姓名 手术视频光盘”字样。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确诊病例临床诊治病历、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一线防控工作报告等单位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9.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业绩材料,将3个年度的年度考核表或考核结果文件制作成dp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三)工作量登记表
临床工作量由单位相关统计部门核实后,申报人员在网报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申报信息后下载打印《工作量登记表》,统计部门签字并公示无异议,单位审核签章后提交盖章件原件。
(四)工作量佐证材料
信息系统统计结果或纸质原始工作量记录材料,单位审核盖章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七、年度考核材料
按要求将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结果证明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继续教育材料
按要求将继续教育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九、进修学习材料
按要求将进修结业证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进修学习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同时提交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按照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管理的人员,在网报系统进修学习类型选择“临床医师规范化进修”,系统会自动匹配进修学习信息和合格证书,不需要上传其他进修学习材料附件。
进修学习必须真实、可靠,省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核查,进修学习情况不实或时间不足规定的,评审不予通过。
十、对口支援材料
按要求将《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派出材料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同时提交盖鲜章的纸质证明材料。
《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派出材料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必须真实、可靠,省卫生健康委将统一组织核查,对口支援情况不实或时间不足规定的,评审不予通过。
十一、援外援藏援彝材料
按要求将援外、援藏、援彝的任务批件、因公护照、组团通知、考核鉴定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二、破格申报材料
按要求将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证明材料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在系统勾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身份标识,由工作单位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模板)》据实出具证明材料,单位签章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四、综合帮扶凉山州脱贫攻坚工作队员身份证明
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员在系统勾选“凉山州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工作队员”身份标识,将派出文件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
十五、其他材料
1.综合(公示)信息表
提交《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综合(公示)信息表》(一式一份)。
2.综合推荐材料
提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推荐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按要求将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文件在网报系统上传。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学识水平、业务技能、工作成绩、年度考核结论和本周期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内容,并须参照《政治思想评分内容及参考分值》对申报人政治思想进行评分(未评分的以零分计算)。综合推荐材料须单位负责人签名(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3.照片
申报人员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系统运行环境、填写要求、pdf文件制作流程等参见填报须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
兹有 (本人工作单位)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单位)
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一线工作,且从事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 工作。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的规定。
特此证明。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证明单位落款及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