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口生孩子-尊龙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23-02-27 08:18 作者:丁博士落户通 点击: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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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应届生上海落户最新细则:上海应届生落户政策4大变化,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丁博士落户通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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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落户上海是最简单的一种落户方式,2022年应届生落户上海的政策再一次放宽,今年毕业的应届生要抓紧12月的最后一次机会了。2022年应届生落户上海政策有哪些变化呢?
1、应届生落户上海受理时间
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
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上海高校硕士应届生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
3、上海“双一流”大学应届生本科生在上海五大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免打分直接落户上海。
上海“双一流”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
4、应届生72积分落户上海分值比重增加
应届生落户上海72评分,用人单位可打分7分,比去年5分多了2分,更容易达到72分。
对五大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打分可以多加3分。
今年的应届生上海落户政策是放得比较宽松,在找工作时要注意不能找没有资质的公司,更不要找被拉黑的公司,这样会错失应届生落户上海的,以后想要落户上海会更难。
如果想快速落户上海,可以选择人才引进,如果不符合落户条件,可以关注公众号“丁博士入户”,可以帮助您解决上海落户的疑难问题,也可以为您的上海落户之路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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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介绍,经“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后,12月8日起,“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申请人,在入户申请经户籍地审核同意后,受理地可直接为申请人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且打印的《居民户口簿》上均附有户籍地的“户口专用章”,从而使“跨省异地出件”成为现实。这一举措进一步压缩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的办理时限,再次提升了长三角区域公安政务服务的水平,使长三角区域城市间联系更加紧密,更好地服务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详见↓
“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于去年11月23日试点上线,受限于当时信息技术及硬件配置的制约,试点时采用跨省“缴旧寄新”的模式予以办理,即受理地收缴旧的《居民户口簿》,由户籍地邮寄一本新的《居民户口簿》(记载新生儿信息)给申请人。
2022年,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部门的不懈努力下,通过“户口专用章”电子印章库、统一《居民户口簿》样式、按地域分发常住人口信息页以及全面配置彩色针式打印机等四项重要工作措施,最终实现了“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的转变升级,即由受理地公安机关直接在户口簿上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页,真正实现长三角区域新生儿跨省(市)入户全面信息化办理。
“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由“缴旧寄新”到“直接打印”的转变升级,突破性地解决了异地受理户籍事项、异地打印《居民户口簿》并加盖户籍地户口专用章等多项“跨省通办”领域的难题,为长三角区域内办事群众构建了更为便捷、高效的跨省户政服务新方式,使更多户籍事项的“跨省通办”变成了可能。
下一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公安部门将进一步总结经验、优化流程,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朝着更高起点、更深层次迈进。
办理须知
一服务适用对象及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
➤ 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 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 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
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
2审核登记
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受理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受理地公安机关。
3入户确认
受理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受理地公安机关保存。
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4《居民户口簿》打印
新生儿入户信息确认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在新生儿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上直接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并加盖户籍地“户口专用章”。
二相关区别及注意事项
1此次“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优化升级,其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 主要区别是:对已经登记入户的新生儿《居民户口簿》送达方式不同。
★(旧)“缴旧寄新”模式: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缴销旧的《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公安机关邮寄新的《居民户口簿》。
★(新)“直接打印”模式: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新生儿入户信息,可以直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打印新生儿入户后的《居民户口簿》,无需再由户籍地公安机关邮寄送达,减少送达《居民户口簿》的时间。
2适用对象和办理材料有区别吗?
► 适用对象: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 办理材料: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居民在申请该项业务时,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办事群众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中途不可取消;
第二,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须符合新生儿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
第三,流程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受理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信息确认手续、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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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应届生落户新政解读:
1.申报时间: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2.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硕士不分专业,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生不用评分直接落户,其他学科依然要满足评分政策。
4.在沪所有高校应届硕士生不用评分直接落户。
5.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直接落户。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申请与受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202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审核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疑似弄虚作假情形的,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力度,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鉴定。联席会议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综合考量后作出决议。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用人单位2021年度与所录用并办理落户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全部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该单位2022年提出的落户申请将不予核准。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并由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须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录):
1.《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含申请材料清单);
2.《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成绩单;
6.外语等级证书;
7.计算机等级证书;
8.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
10.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及相关材料;
11.最高学历学习期间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12.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受疫情影响,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一)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1.各受理经办机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受理经办机构基本情况及下属(辖)用人单位登记表》(附件4)。
2.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以下简称“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网上提交给相应受理经办机构。
3.各受理经办机构下属(辖)用人单位须备齐单位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相关书面材料,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相应受理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
4.各受理经办机构确认相关网上填报信息和纸质材料一致,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并预约时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二)其他用人单位按以下流程申报
如用人单位无相对应的受理经办机构,可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提交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四、受理审核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单。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2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附件3),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公布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2022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五、申诉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公布结果后30日内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须在就业创业服务网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并由单位盖章),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报联席会议审议。申诉结果一般应在收到用人单位书面申诉后60日内做出,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六、受理单位、尊龙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及结果查询
详见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咨询电话:6482919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
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本办法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定并发布,评分办法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联席会议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2022年标准分为72分。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位、学历
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硕士、研究生 24分
(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学士、本科生 21分
2.毕业学校
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录1) 15分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
第二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录2) 12分
[其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本科高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8分
最高学历阶段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 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 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 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 2分
4.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证书一般应在所在学校或培养单位考点取得]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八级
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四级
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 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 7分
[本科2013年前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科2013年(含)后入学毕业生:数学类、电子信息类、电气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 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 6分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 6分
(二)导向要素
1.荣誉称号
[经认定的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国家级 10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 5分
学校级(每次1分,不超过2分) 1分
2.学术、文体竞赛获奖
[经认定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选拔赛及分组赛)奖项。申请人为跨校组队成员的,须对项目创新做出实质性贡献]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⑴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一等奖 5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1分
[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称号和竞赛获奖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3.科研创新
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参加学校科学研究活动并获得相应的发明专利 5分
[申请落户的毕业生应为该专利首次申请时的发明人,且对该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不包含该专利首次申请后变更的发明人]
4.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服务期满 5分
[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评分办法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参加“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按相关政策执行。
5.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的基础
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二、用人单位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为符合诚信规范,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劳动派遣方式除外
7分
(二)导向要素
1.引进重点领域人才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录3)毕业生 3分
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中的教育部重点学科毕业研究生 3分
2.重点区域引进人才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用人单位为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 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所在区有关部门进行推荐,并报联席会议确认]
3.承担重大项目
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 3分
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
3分
用人单位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 2分
本市中小学体育专任教师、本市幼儿园专任教师 1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荐,并报联席会议确认。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与远郊地区教育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累计加分]
4.自主创业
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企业经营情况良好 5分
[毕业生须为符合相关要求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原始投资人(不含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情况),另,法定代表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10%(需提供验资报告)]
说明:毕业生学校及专业加分以学校及专业代码为准。